我校甲秀校区学生公寓 6 号楼负二楼、教学楼负一楼消防通道口堆放有一些年代久远且无法使用的资产(详见附件)。经后勤管理处及甲秀校区物业共同到现场查看,该批废旧物资老旧,堆放时间不详,且资产上也无标识标牌无法核实购置时间,资产原值无法确定。经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于2024年11月20日审议通过,由国资处按照国有资产报废流程启动报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拟报废设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
意见反馈至国资处(行政楼219办公室)联系人:唐梅,联系电话:88233065 监督电话:88233027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10日
附:6号楼地下室报废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