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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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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科岗位职责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建设;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完成国资处交办的其他任务。资产管理科共分为固定资产管理岗、房产管理岗和设备管理岗,各岗位具体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固定资产管理岗

1.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出入库审核、调拨、转让、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学校国有资产总账及明细账。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数据统计、统计报表工作,定期与财务核对资产价值账目,定期与使用部门核对资产明细账;定期开展资产实物清查。

4.负责组织国有资产清查、抽查、检查工作,对实物清查中盘盈或盘亏的资产及时依规处置。

5.配合财务部门搞好各类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及年终决算工作。

6.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接受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咨询。

7.负责组织仪器设备、家具、无形资产及大宗物资的验收工作。

8.负责建立学校闲置资产库,负责闲置资产回收、调剂、保管和处置。

二、设备管理岗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各类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3.负责统筹开展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项目库建设。

4.负责根据学校教学科研需求,统筹制定组织实施学校办公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年度采购计划

5.负责学校各类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保养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6.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的数字化建设;负责仪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

三、房产管理岗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地、房产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学校土地、房产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制度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

2.负责学校房产、土地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定期更新各类房产、土地数据,编制房屋、土地相关的各类报表。

3.负责学校房产、土地权属登记办理、变更手续办理。

4.参与学校新建、改扩建房屋的竣工验收,接收房屋及相关资料,负责接收房屋的分配。

5.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附属用房,公租房、经营性用房以及其他各类公用房的配置、调整和数据统计工作。

6.负责学校闲置房产、土地的日常管理与盘活。

7.负责依据国家、省、市房改政策,实施职工住房改革相关工作。

8.负责全校公积金管理、调整及日常缴交工作;负责存量补贴兑换工作

9.负责学校房产、土地管理的数字化建设;负责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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