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15:00,国资处支部在处办公室集体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岳卫国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陈鹏宇)参加学习。
新修订《条例》有着很明确的立法主旨,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立法理念。《条例》在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及时回应了宗教界反应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亟需明确的问题。
随后,各位党员针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结合自身感想进行学习心得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宗教工作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国资处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