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党委、行政及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审核各科室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五万元以下的业务设备申报需求,并组织询价和采购。
3、认真执行我校在“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竞价交易平台”的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采购工作。
4、做好学校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实验记录本等印制及发放工作。
6、负责相关档案管理和有关统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