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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解答
2014-07-03 10:06  

1、公积金支取可否用于装修?

答:公积金不能支取用于装修。

 

2、购房的共有人可否支取公积金用于购房?

答:购房人和共有人系夫妻关系的,方可支取公积金。

 

3、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还款有何规定?

答:贷款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首先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方可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4、用公积金还贷的,支取金额有何限制?

答:除提前还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按月或一年申请提取,但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或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未再缴交公积金的职工,其原已缴交的公积金怎么办?能否支取?

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未再缴交公积金的职工,统一将余额转入封存帐户,不能支取现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转入集中封存户3年以上(含3年)并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否可以支取公积金?

答: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之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如果购房合同超过一年以上,职工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在一年之内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7、公积金可否异地购房使用?

答:公积金只能用于本地购房,不能异地使用。

 

8、外省户口缴纳的贵州省住房公积金能否在辞职后提取?

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又未再缴交公积金的职工,统一将余额转入封存帐户,不能支取现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转入集中封存户3年以上(含3年)并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9、工作调动(从贵州调到外省),请问1.如何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的手续?需要哪些材料?2.能否直接支取?

答:1.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① “贵州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增量)转移申请书”(原单位开具)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人事部门的调动文件复印件,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接受函原件。

2、不能。

 

10、省直机关2006、2007、2008年招录的公务员由于省政府政策限制,当时没有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他们只好用商业贷款买房.请问现在能否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我中心针对未开设公积金账户这一特殊情况,特在建行增设“置合贷”贷款业务,目的就是解决这部分职工暂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当时如果申请的是“置合贷”贷款现在可转为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商业贷款,可到商业贷款的受理行咨询,如银行同意,符合我中心规定的转换条件的,也可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

 

11、您好,我在省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从来没有使用过,缴纳年限已有5年。本人以前在小河买过一套房子,办理的是商业贷款,现在已全部还清贷款并且名下没有房子。现在想用公积金买一套房子,可以享受30%的首付吗?

答:您好,您的情况属于购买二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上浮10%。

 

12、我是省直单位职工,配偶未在省级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以配偶名义购房,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必须以你本人名义购房(即你作为第一购房人),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3、本人由于单位原因未能及时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针对部分单位由于财务部门等原因,导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出现未能按月缴存的情况,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均是视为特殊情况,由建行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实填写职工缴存情况,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说明,并附上建行开具的单位住房公积汇缴清单,到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即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4、本人在异地贷款购有一套住房,现已转卖,名下无房产登记,现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视为二套房?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发建房[2010]83号《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发建金[2010]179号《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你的情形符合建房[2010]83号文规定的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应执行第二套房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上浮10%。但如果你是在该房屋尚未竣工交付时就将该套住房退还给房开商,并未在其中获利的,省直中心以调查取证、约谈等方式确认后,可视为首套住房受理公积金贷款。

 

我由于在近1年内支取过公积金或缴存年限不足,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你可先到建行个贷中心申请“置合贷”,待条件满足后再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我已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已还清,如再次购房可否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如你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一年以上,且家庭成员中无其他住房贷款记录,可作为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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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中医药大学国资处